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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积极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权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24 08:52:48


    目前,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已成为农村最突出的社会问题,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等原因,他们很容易受到侵害,也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我院按照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要求,多措并举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院专门成立“三留守”活动专项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刑事、民事、执行和宣传四个小组,副院长仝兴合任办公室主任。各组组长带好头、做表率,亲自指挥、亲自督导。带头到农村、社区、养老院、学校巡回办案,对当事人反映强烈、高度关注、集体信访等案件亲自督办,传递司法温情。

    二是摸底排查,建立台账,限期审结案件。我院制定《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小组成员,要求各小组对2011年以来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要摸清底数,建立列明案件性质、案由、案件所处阶段、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台账,及时上报数据,逐案研究,限期结案。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保障权益。要充分发挥便民诉讼服务平台的功能,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严厉打击危害农村“三留守人员”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震慑犯罪分子。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我院对新受理的涉“三留守”案件中具有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巡回审判、集中执行等专项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对活动及时作出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院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便民举措,让留守人员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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