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选任比例,优化人民陪审员结构。我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基础上,深刻把握人民陪审工作内在规律,结合我县实际,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在性别、学历结构、职业分布、年龄结构上进行优化,提高陪审员选任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探索专业陪审,提升参审科学化水平。我院针对近几年所受理案件类型的特点,分类建立了“医疗纠纷陪审员库”、“建筑工程纠纷陪审员库”、“家事纠纷陪审员库”、“劳动争议纠纷陪审员库”等人民陪审员库,吸引行业专家、专业人才加入陪审队伍,在处理专业性强或涉及特殊群体案件时,发挥专业人才的特长和优势。
三、提高陪审比重,保障人民司法参与权。为解决以往“陪而不审”,审判实践中人民陪审员附和、从属法官意见的弊端,我院尝试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适用大陪审员合议庭制度,当法官办理这些案件时,可以选择组成5人合议庭,吸收更多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拓宽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加广泛参与、监督审判工作。
四、全程参与庭审,将陪审权利落到实处。我院畅通意见反馈互动渠道,建立人民陪审员QQ群,将简要案情通过QQ群送达人民陪审员,以便其事先了解案情,充分保障了人民陪审员的庭前阅卷权;庭审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分工配合,评议时让陪审员优先发言,保证人民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
截止2月底,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96 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参审率64.5%,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调撤率达到69%,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