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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改革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2014-04-15 08:36:37


    一是积极推行和谐稳建行政审判政策,一方面保护好老百姓的诉权,让老百姓信任法院,依法能够立案的坚决立案,不能让群众感觉民告官难,坚决制止畏难该立案不立案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行为,正确的具体行政行为要予以维持。充分运用和谐稳建行政审判政策,和谐官民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行政案件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及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以新姿态、新形象、新作为做好行政案件审判工作,以争先创优的新姿态,统筹安排,并注意木桶效应,杜绝短板,整体推进,将工作推向更高的台阶。

    三是打造行政审判团队精神,形成整体合力,搞好密切配合,增强整体大局意识,积极开拓行政审判工作新方法、新思路、新措施,打造行政审判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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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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