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批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务工,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即由“核心化”家庭结构向“空心化”家庭结构转变,出现了所谓的“留守老人”问题。留守老人问题解决的好坏不仅关系到老人自身的福利和生活质量等问题,而且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台前县位于黄河滩区,农村留守老人面临诸多问题,如经济来源、劳动强度、健康问题、安全问题、精神需求等方面,台前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责,让麦田的守望者不再孤单。
留守老人经济改善程度与子女的孝敬程度关联性较强,因而呈现出不稳定性,当子女不孝敬时,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可能恶化。
3月26日,马楼法庭受理一起涉留守老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原告曾某是五旬老太,被告祁某从原告曾某处借款50000元,利息1分。该笔借款系原告丈夫因意外死亡的补偿金。杨庭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很简单,被告祁某愿意还款。但是被告祁某还款后,该笔借款如何分割成了一个问题。原告曾某有四个子女,对该笔借款均想予以分割。原告曾某的儿子认为其以后要赡养母亲,应当多分。三个女儿认为也应当分钱。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杨庭长与曾老太的四个子女用当地风俗习惯进行劝说调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四子女均表示赔偿金应该由母亲曾某持有,愿意更好的照顾母亲。
3月24日,留守老人季某来到侯庙法庭,向法庭诉说,他的四个儿子均没有时间照顾他们,他与老伴独自生活,现在老伴生病,无人照顾,要求予以解决此事。曹庭长第一时间与老人的儿子取得联系。了解到二位老人与四个儿子曾达成一致意见,由兄弟四人共同出资为老人建造一处住房,但至今尚未履行。经过劝说调解,四个儿子均表示将尽快落实对父亲的承诺,并轮流照顾生病的母亲。
“老人们含辛茹苦养育子女,无论何时都应该受到子女的爱戴和尊重。这种敬老的传统美德,如果能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那么当我们每个人老的时候都能够充分享受子孙带给自己的人生乐趣,这岂不是于人于己都有利的好事”曹庭长感叹道。
他们大多生活在离县城较远,交通不发达的偏僻地区,出生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文化程度与年龄成反比,个别甚至从未进过学校大门,几十年的辛勤劳作,身体或轻或重都落下一些病根,进入老年后,身体抵抗力下降,各种疾病不期而至。某些犯罪分子利用留守老人简单、善良、防范意识差的弱点,将邪恶的黑手伸向这个特殊的群体。
2012年年底,我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留守老人张某、赵某的诈骗案件,并将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2012年8月9日、8月21日,被告人王某、牛某五人窜至台前县境内,以销售治疗癌症药物获得高额利润为饵,分别扮演不同角色,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然后以资金不足为由,向被害人借钱,并许诺挣钱后分以高额利润。先后骗取张某6150元、赵某10100元,赃款被伙分。经过法庭审理,五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严惩,其亲属退回了全部赃款。
台前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留守老年人,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切忌因一时贪心相信这类“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旦发现有此类骗局要及时报警。
“真是谢谢你们了,有了这些钱俺就舍得花钱去看病了” 4月3日,当执行局法官将22450元的执行款交给申请执行人周某时,七十多岁的老人不禁热泪盈眶,拉住法官的手不住的感谢。
2012年7月14日上午10时许,周某经过台前县建行家属院胡同时,被墙体砸伤,后周某将濮阳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前支公司、台前县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我院。我院民一庭对该案依法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因周某自己在家且系文盲,不懂基本法律知识。在我院开展“三留守”活动后,民一庭干警积极对该案进行了回访,得知周某没有对生效的判决书申请执行,也不知道怎么申请执行。民一庭干警主动与三被告联系,24小时之内濮阳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前县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判决内容。并帮助周某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前支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局法官努力,终于为周某执行到了赔偿款。为了保障执行款能够安全送达周某手中,执行法官亲自把执行款交到申请人的手中,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截止3月底,我院共排查出涉及留守老人案件2件,执行案件1件,审结率、执结率均实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