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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河南法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

  发布时间:2014-04-23 10:00:41


    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行为,使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执法, 04月18日上午,范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再次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十条禁令》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会上以文件的形式专门向全院干警印发廉洁自律“十不准”,特别强调全院干警不仅要认真学习,人人熟记《十条禁令》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凡是违反“十条禁令”和“十不准”的法官,一律先停职检查,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同时,将“十条禁令”和“十不准”制成小卡片,发到每个民警手中,使每一名干警手中有禁令,心中存廉政,有力的促进了该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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