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保障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刑事审判活动中维护刑事审判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保障刑事审判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刑事案件审判中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为严防事故确保庭审安全,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押解、看管、值庭、安检规则,以进一步规范法警保障审判安全的行为。做好刑事审判保障,司法警察应关注什么,结合本地实际工作,笔者对此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做好刑事审判保障的关键性问题,就是抓好刑事保障中的"三道防线",一是抓好押解看管第一道防线是保证刑事审判工作的前提,二是抓好安全检查是刑事审判工作顺利实施的保证,三是抓好庭审秩序是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任何一个保障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庭审工作带来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
一、有的放矢抓押解看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担任押解任务,不仅是代表国家法律,更主要是代表着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执行押解任务,押解是一种强制行为,是不以被押解人犯的意志为转移的,其人犯必须服从司法警察的指令。根据押解工作的特点,要正确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按时,按照庭审计划做到不迟不误,既不提前将人犯押出监所以增加看管的工作量,又要保证按时开庭;(二)是准确,要认真检查有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准确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和有关监所的规定,认真核实人犯身份、数量,防止错提或漏提,押解还押时对人犯要安栓;(三)是安全,押解是一种运动状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易发生脱逃、行凶、自伤或其他事件,要始终将被告人置于法警易于控制的范围、远离车门及驾驶员的位置,特别注意人犯上下囚车时的警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接近,确保安全地将人犯提押到指定地点。
司法警察看管人犯的主要任务是监视人犯的活动,制止人犯的不法行为,包括看守和管教两个方面。一是严密监视人犯活动防止人犯脱逃、自杀、自伤和串供、传递信物;二是防止外来因素对人犯的伤害,确保人犯的人身安全;三是防止外来因素对人犯的干扰和其他人犯的串供,以致影响案件的正确审理。特别是在看管期间被告人入厕所时,一定要严密控制,防止趁机脱逃、自杀、自残等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看管规则的"五个不准",确保看管期间不发生任何问题。与此同时,担任看管任务的司法警察还应遵循以下职责:(1)不擅自离开人犯羁押场所,不做与看管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看书、看报,不与人犯或其他人员谈论案情;(2)要及时制止人犯的不法行为,但严禁打骂、体罚人犯;(3)人犯在看管期间如交待有关案件的检举、揭发材料,看管人员应及时移交有关承办人员,不得擅自处理;(4)看管人员不准让无关人员及人犯的亲友进入羁押室,不准受人之托给人犯带食品或其他物品,遇有特别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二、耐心细致抓安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在履行职务时,应坚持严格、细致、文明的原则,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人员物品进入审判场所,对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要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按规定予以收缴,并及时汇报处理。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者,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协调配合抓防范
由于刑事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应特别强调庭审秩序,维护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做为执勤法警,在庭审中要服从审判长的指令,与审判长协调配合,处理各种关系,因刑事审判的被告人长期关押,思想矛盾反映突出,罪犯心理容易崩溃,不理智行为容易发生,旁听人员好奇心强,心态不稳,容易激动,以至哄闹法庭的事件容易发生。要善于观察,善于通过被告人的言行举止分析其心理变化,密切注视旁听人员的情绪和举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
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要求审判活动一般都放在法庭当庭进行,庭审期间证据传递频繁,以及新的庭审方式要求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出庭,诉讼参与人人数众多、关系复杂。另外,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出庭以及多名被告人单独审判时,其余被告人的看管、出庭的证人在作证前不得参加旁听等事项,保障审判活动从庭内扩大到庭外,这就有一个候传期间的安置问题,而且多名证人出庭时也要防止证人之间的互相诱证。这些事情都需要执勤法警精心安排。庭审中需要出示证物时,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把证物递到被告人手中,出示的物件要与被告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看清物证为准,被告表明看清后要及时退还审判人员,对当庭宣判的案件必须会有被告人及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难以接受而导致情绪波动及言行偏激行为,值庭法警要密切注意被告人及旁听人员的异常迹象,要维护好法庭秩序,对严重违反纪律,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哄闹法庭、威胁、殴打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审判长的指令,责令退出、强制带离、强制扣押,对突发事件应沉着应对、果断处置。
通过法警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布置安排,严肃的执勤活动,严格的执法行为、文明规范的举止,树立法警的严肃文明形象,营造一种严肃的法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