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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召开“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5-12 09:04:47



    5月9日下午,濮阳中院在二号审判庭召开“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动员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军主持,党组书记、院长王凤兰作了动员讲话。

    王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司法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尤其在在全国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司法作风好坏、贴近群众与否直接影响到群众的满意度、直接体现活动开展的成效。为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认清形势任务,强化大局意识。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各种矛盾层出不穷,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司法需求日渐多样,追求公平正义,要求司法清廉。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认清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司法工作是为发展稳定提供坚强良好法治环境的大局观念,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依托群众路线教育和“一创双优”活动,敬业奉献,勤政为民,兢兢业业做好司法工作,回应党和国家的期待、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要理清工作思路,增强责任观念。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要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一创双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业务活动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搞好谋划部署,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办案“首问负责制”、案件质量责任制、冤假错案追究终身制等措施,强化奖惩激励,多措并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司法作风明显改进。

    三要切实改进作风,强力推进工作。要敢于正视办案行为、廉洁自律、服务群众、信访积案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紧扣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克服畏难思想和厌烦情绪,做到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全面查找、深入剖析、切实改正在司法行为、办文办事中的不良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勤廉自律,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把功夫用在调查研究上,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推进工作,用实实在在的业绩赢得群众满意,用规范有序的办案维护法治和谐。

    四要落实制度规定,依法规范办案。事实上,我们在司法行为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少数干警办案思想僵化、方法简单、纪律松散,工作不思进取、办事推诿扯皮、案件久拖不结、司法行为不规范,甚至还有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现象,严重影响了法院和全体干警的形象。即便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个别干警思想触动不深,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所以,一定要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落实各项办案制度和廉政措施,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和惩处,实行依法、规范、廉洁、文明办案。

    五要强化流程管理,提升案件质效。规范立案、庭审、执行等办案程序,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为信息平台,建立审判质量管理网上运行机制,实行审判信息的适时采集、进度透明、自动预警,实现案件从立案到庭审、执行、结案、卷宗归档等环节的动态跟踪管理,遏制程序不规范、案件超审限、执行不到位、归档不及时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办案作风巡查、实地明察暗访、司法统计通报、违纪违法惩处,把办案质效纳入法官业绩考评档案,与干部考核、提拔、使用相结合,切实促进案件管理精细化,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的综合质效。

    总之,我们要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素质、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促进文明办案、实现法治和谐,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倪 蒙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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