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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对涉诉信访案件坚持调解优先 重视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09-10-30 09:50:00


    清丰县法院解决信访问题从源头防控抓起,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用调解手段破解涉诉信访难题,通过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一、强化调解意识,突出调解地位,做到信访工作源头防控到位。清丰县法院充分认识调解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职能作用,强化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结合“调解年”活动把调解做为结案方式好坏、审判质量高低、办案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准,要求干警把调解结案做为结案的首选方式,只要案件存在调解可能的,力争调解解决,从源头防控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二、优化调解方式,讲究调解技巧,做到调解效果到位。该院合理的运用诉前、诉中和诉后“三步调解法”调解模式,总结了六个调解阶段:送达调、答辩调、听证调、开庭调、庭后调、执行调。抓住调解时机,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利用“模糊调解法”、“明白调解法”“委托调解法”等做好讲法、讲理、讲情,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争取社会力量支持调解,做到信访工作具体矛盾化解到位。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在法院设立诉调纠纷委托中心,在乡镇设立社会法庭,引导当事人选择办案法官之外的有利于案件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会、妇联等有关组织和人员做为社会法官进行调解,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对可能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到位。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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