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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留守人员 维护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5-16 15:55:45


    农村“三留守”人员由于法律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成为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需要给予特殊的司法关爱。

    全省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范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贴近基层群众司法需求,不定期组织法官干警走访“三留守”人员,详细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在开展法律援助、经济帮助的同时,积极与教育、民政部门、所在村党组织联系协调。

    同时,针对基层农村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辐射作用,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切实解决边远地区“三留守”人员涉案诉讼难的问题。加大调解力度,特别是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以“磨破嘴、跑断腿”的劲头,运用人民调解、社会法官调解、妇女共青团组织调解等多种方式做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免收诉讼费用,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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