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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四个结合” 确保“三留守”人员权益

  发布时间:2014-05-19 17:24:43


    范县人民法院把“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根据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的特点,着力抓好“四个结合”,强化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适用法定程序与“诉讼绿色通道”相结合。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加大小额速裁程序适用,保证相关案件的快速审结。

    二是坚持依法打击和优先保护相结合。对涉及强奸、侮辱留守妇女、拐卖留守儿童、虐待留守老人等刑事犯罪予以坚决打击,充分尊重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意愿,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赡养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

  三是注重依法判决与司法调解相结合。自觉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依靠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法庭、妇联等组织,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及时化解纠纷。

四是做好专项调研宣传与延伸司法服务相结合。大力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及时促使调研成果转化,指导审判工作,积极向、教育、妇联、劳动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形成全社会合力优化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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