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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三个延伸”服务于“民告官”

  发布时间:2009-11-03 15:42:22


    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行政审判紧密围绕“创优司法服务促发展,改进司法作风树形象”的主题积极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水平,增强公正高效司法能力,强化和谐司法意识和法院形象意识。在审理“民告官”案件时,注重庭前、庭中、庭后“三个延伸”服务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庭前,针对原告大多是不请律师、诉讼能力较低的弱势群体的普通老百姓,耐心做好行政诉讼指导,明确其权利义务,告知其庭审规则,送达政府机关提交的证据复印件,释明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化解纠纷的方案。

    庭中,始终坚持贯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这一宗旨,在查清事实,辩法析理的基础上,立场坚定地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依法作出公正高效的裁判。

    庭后,做好纠纷解决的落实工作及判决结果的解释工作,杜绝上访案件的产生;同时针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以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避免经常做“被告”,更为法院行政审判取得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重视打开新局面。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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