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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多项措施关爱三留守人员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05-23 15:51:14


    范县法院高度重视涉及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各种措施,依法保障“三留守人员”群体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关心留守老人。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由于法律知识欠缺、消息闭塞,很容易被骗的情况,该院选取了部分民间借贷的案例,总结出常见的五种诈骗形式向老人宣讲;针对农村身体不好或者年纪大的留守老人遇到的纠纷实行进村入户办案、巡回开庭等,并尽量提高办案效率以及时化解矛盾,确保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保护留守妇女。在刑事审判中,将强奸、强迫卖淫、拐卖妇女、重婚等严重损害妇女人身财产利益的犯罪列为打击重点,坚持快审快判、从重处理。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注重保护妇女的合法权利,在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予以适当的倾斜和照顾。探索婚姻家庭案件多元化的调解处理机制,紧密依靠妇联、村委会等组织,引入家族长和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处理,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全力化解婚姻矛盾,增进家庭和睦。

    三是关爱留守儿童。针对“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案件,尽力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努力维护“留守儿童”家庭的稳定和完整。针对“留守儿童”追索抚养费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及司法救助案件,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减、免、缓诉讼费措施。对父母外出打工无法出庭的,法院主动与法律援助部门联系,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于案件审结后,按照谁审理谁负责的原则,规定承办法官必须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对“留守儿童”遇到的困难,尽力予以帮助,全面呵护“留守儿童”,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关爱三留守人员”宣传12次,入村走访60余个行政村,开展巡回审判20余次,办理涉及留守人员案件109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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