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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民法院制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方案

  发布时间:2014-06-03 08:38:23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提高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接到上级法院《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了“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施方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审管办副主任、宣教科副科长、办公室科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共5名同志负责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与庭审的具体事务。

    二、积极动员。我院召开了全体干警学习、动员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在会议上宣读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做了重要讲话,他提出对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的活动的三点意见:首先,要加强思想认识。要把这次活动作为提高本院审判工作、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各主管业务部门的院党组领导亲自带头督办;其次,周密安排各项服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精心组织、周到服务,安排好庭审活动的每个环节,为旁听工作打好基础;最后,要在旁听结束后认真总结、及时整改,全面的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及时整改。

     三、健全机制。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积极制定了《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动员各业务庭室认真筛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等相关案件,由各业务庭室及时报送至活动办公室(审管办),再由活动小组牵头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办公室进行具体操作,实行定期沟通联系机制,活动办设联络员与人大随时保持联系,及时沟通信息。

    四、严密组织。我院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活动召开了专门的协调会,对旁听活动进行具体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并形成常规制度。业务庭将拟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的案件信息表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审管办备案,审管办将案件信息上报联络部门,联络部门负责协调代表及委员参加旁听,在庭前由业务庭庭长负责介绍案件案情,庭审结束后由代表、委员进行点评并上交征求意见表。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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