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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注重保障被告人人权

  发布时间:2014-06-03 08:39:08


    为全面强化刑事审判中的人权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审判中加强人权保障的规定》,范县人民法院通过组织强化学习、建立联系会评估制度、科学的考核机制,促进相关规定的落实。

    一、加强学习,树立刑事审判人权保障意识。通过建立定期学习研讨制度,充分学习了解掌握有关被告人人权保护的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准确适用法律。在学习中,刑事审判主管院长、审委会委员坚持带头学、带头讨论。

    二、强化协作,建立评估联席会评估制度。为做到既保障被告人人权,又保证庭审安全有序进行,与公安机关、公诉机关、司法机关建立被告人人权保障评估联席会,开庭前对被告人进行人身危害性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对人身危害较轻的被告人做到庭审中不戴戒具、不穿囚服、不坐囚笼,做到“去除犯罪化标签;对于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及时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并为为辩护律师在查阅、摘抄、复制案件卷宗材料方面提供便利。

    三、以考核制度促进有关规定的落实。为确保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人权在每一个环节落实,把对被告人人权保障的落实情况纳入到庭审评查中并纳入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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