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中院在市监狱设立驻狱巡回法庭
作者:王丽霞 发布时间:2009-11-06 11:11:26
减刑、假释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正确适用减刑、假释制度,实现我院减刑假释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使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和“两便”原则得到真正落实,促进罪犯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监狱设立减刑假释巡回法庭。
驻狱巡回法庭的设立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减刑假释程序,全面提高我市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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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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