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于社会,以六项便民措施服务于诉讼群众,着力打造“服务型法院”,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对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和追索劳动报酬、扶养费、赡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采取保全措施。对因身体残疾或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行动不便的特殊当事人,由立案人员到当事人住所上门办理立案手续。
二是开庭时间安排人性化。对居住农村、边远地区、残疾、老人等人员,充分考虑他们的交通状况和生产生活状况安排开庭时间,一般给予适当的路途时间。同时对农民还合理避开农忙时节,如在夏收、秋收时节,提前或推后开庭以充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三是主动联系群众,深入村寨司法。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开庭,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工作站,公布法庭及法官的联系方式、法庭受案范围,并将联系卡发放到法庭辖区内村干部及群众手中,让法官多往乡下跑,群众少往法院来,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进行诉讼。
四是司法公开保公平。我院严格依法公告开庭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完善裁判文书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依法在网上公开各类案件裁判文书信息,当事人凭身份证可查阅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并采取多种形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五是是坚持“首问负责制”,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无论是何人、何时、何地都要耐心听、认真记、负责到底,能当即答复处理的,及时答复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接待干警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负责催办到底,并将处理结果定期反馈来访群众,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是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利用赶集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放诉讼须知、森林、土地、婚姻、赡养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半年来,组织干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次8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