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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院领导带头审理发回重审疑难案

  发布时间:2014-06-27 17:19:23


    6月25日,清丰法院副院长赵彦景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发回重审的刑事疑难案件,并进行庭审直播和示范观摩,收到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这是该院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行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及庭审观摩规定后,院领导审理的首起发回重审案。该院规定院领导不仅限于担任审判长,还要担任部分案件的主审法官。所办案件一律进行庭审直播或示范观摩,裁判文书除法定情形外,一律上网发布。对未完成办案指标的,不得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出现错案的,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

    该案系一起故意伤害案,原被告系对门邻居,案件事实清楚,依法判决不属于疑难案件,但该院考虑到既要使受害人得到足额赔偿,又要维护原被告之间和睦长久的乡邻关系,应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此案中,因原被告矛盾集结已久,向当事人双方做思想工作均非常困难,受害人不同意谅解被告人,被告人对受害人赔偿不积极。了解到该案的实际情况,清丰法院副院长赵彦景同志主动请求担任该案的审判长。在开庭前通过向双方当事人分别“背对背”、 “面对面”的多次做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积极向被害人赔偿损失6万元,受害人也同意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开庭时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原告同意对被告予以谅解。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院领导共审理各类案件16件,担任审判长9起,担任主审法官7起,即担任审判长又担任主审法官的8起, 院领导带头审理案件,有力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激发了广大法官的办案热情,对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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