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台前县法院受理的新型案件越来越多,案情也日益复杂。在处理过程中更多的需要借助专业的司法技术鉴定,而司法鉴定结果成为了案件最关键的定案依据。为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科学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台前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司法鉴定工作。
首先加强司法鉴定程序监督,严格按照《民诉法》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保证司法技术鉴定的程序公正。各业务庭在申请司法鉴定时及时与司法鉴定技术室进行沟通,书面告知当事人在委托鉴定机构选择、鉴定程序、鉴定结果采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并接受当事人和律师的监督。
其次是严格按照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选择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进行把关。通过数据库随机抽取或双方当事人商定选择鉴定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资质和素质不高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直接加入黑名单不再委托其做司法鉴定,从而保证鉴定结果的质量,杜绝质量不高的鉴定,减少重复鉴定。
再次是在案件审理中科学、慎重对待司法鉴定结论。对当事人和律师提出的异议认真对待,适用新《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必要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直接面对和接受当事人和律师的询问。或者借助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帮助再做认定。对于草率做鉴定或明显缺乏科学依据的鉴定结论坚决予以排除,并依照相关程序做出重新鉴定,并通知技术室将不负责任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列入黑名单。
最后是加强办案法官的业务能力培养。对于新型案件建立典型案例库,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学习讨论新型案件,加强法律以外的专业知识积累。
通过一系列举措,台前县人民法院不断规范鉴定程序,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科学准确地运用司法鉴定结论,从而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