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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持续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权行动

  发布时间:2014-08-01 19:41:45


    2月份以来,台前县法院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一村一法官”制度为节点,充分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基层农村和谐稳定,为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一是设立联络档案。针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居住地分散且情况不明现象,以庭室为单位,整合有限的法官队伍,以法制联络员为主体,深入乡村走访,排查了解“三留守人员”基本情况,建立三留守人员档案,定期走访帮扶。截止目前,已派出法官20人,走访乡村56个,建立联络档案75个,其中留守儿童帮扶对象30人。

    二是健全联动机制。组织法官主动深入农村,了解“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向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教育局提出“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建议23条。并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支持,与劳动保障部门沟通协调,为12名留守老人解决了低保问题。另外,又出台了《台前县人民法院农村“三留守”人员帮扶计划》,构建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共同解决农村“三留守”人员问题。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维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审判法庭,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四优先”制度。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简便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三留守”人员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胜诉的“三留守”人员及时实现权益。

    四是提高社会关注。对侵害“三留守人员”的违法案件,依法公开审理,特别是对赡养老人、虐待儿童等典型案例,最大可能地实行巡回开庭,予以适当程度曝光,营造社会舆论,切实保证“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目前,该院已审结三留守案件72件,巡回开庭13次,有力维护了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收到老百姓的肯定和赞扬。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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