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上门为行动不便当事人送执行款
作者:李建军 王艳 发布时间:2014-08-20 09:37:29
8月15日上午,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前往交通事故受害者渠某家中,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渠某送去23万元执行款。
2013年,渠某在交通事故中身受重伤,下肢截肢,渠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范县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身体状况,用足强制措施,执行到位23万元。同时,工作人员考虑到渠某行动不便,执行局干警决定将执行款送到渠某家中。这也是范县人民法院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很好的举措,诚心诚意为当事人着想的措施。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