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未成年人处于尚未成熟的成长阶段,思想性格、情感、生理等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因而他们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一直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我国历来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宪法、刑法,特别是《未成年保护法》都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从立法、到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始终采取比对成年人宽大的多的政策,基本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而且发展趋势越来越宽大、平缓,判处缓刑甚至不适用刑罚的比例逐步增大,但同时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也在逐年增长。那么如何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效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课题之一。作者通过此文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探求其发展的趋势及深层原因,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应对措施作一些积极的探索,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一、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农村,流动作案、异地作案、团伙作案有增加趋势;百分之九十犯罪未成年人仅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犯罪类型集中在抢劫、盗窃为主的侵财犯罪,近年又出现了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相当一部分的青少年犯罪后果十分严重;犯罪手段残忍,智能化犯罪有增多趋势,反侦查能力有所增强;网吧、美容美发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成为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发源地。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与其生理、心理发展特点的关系密不可分,从多方面了解和认识未成年人犯罪,掌握其犯罪心理形成过程,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对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十分必要。
(一)身心发展的矛盾性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
青少年的认知能力和选择能力较低,对于精华和糟粕缺乏鉴别能力,但自我意识增强,心理易冲动,特别反对成人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而参加富有冒险性的活动又容易发生矛盾和冲突导致暴力犯罪。青少年时期,男性的冲动性明显高于女性,因此男性的犯罪比例也明显高于女性。另外青少年性意识发育成熟引起的生理需要得不到正确引导,容易诱发性犯罪。
(二)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客观原因。
1、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中的消极因素,直接影响青少年的修养形成和发展。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而现实中,许多家长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甚至根本没有教育意识,或引导无方或管教不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2、学校环境和教师的消极因素影响青少年的人格形成和塑造。素质教育目前仍然停留在口头上,升学率仍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评价一个学校甚至一个老师教育质量高低、教育能力优劣的最重要的标准。多数学校重视知识学习,把教师的福利待遇、荣誉和升学率挂钩,轻视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部分教师教育思想不健康,观点不端正,情绪不良,甚至自身行为不轨,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的学校干脆把所谓的“双差生”(学习差、品德差)赶出校门,抛向社会,使学生过早体味到人情冷漠,遂产生仇视社会、报复社会的心理,这些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不可忽视的外因。
3、文化市场充斥暴力、色情,误导未成年人的价值观。网络载体、电子游戏中的色情、暴力内容对未成年人产生了可怕的思想影响使一部分未成年人痴迷网络上瘾、丧失了分辨是非的能力,甚至将这种虚拟的暴力转化为现实的暴力。有暴力、色情倾向的录像、报刊、电影等制品随处可见并且可以不受限制随意购置,色情文化制品以其形式的多样性和获取的便捷性使未成年人可以多方面、多渠道的随意涉猎,它们刺激着人性最原始的暴力冲动,从而形成性犯罪的诱因。多数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皆因看黄色画报、上黄色网站,从而产生想试试的念头,一旦遇有合适的场合和对象,遂将被害人强奸。主流文化“限黄不限暴”,家长、学校基本上放任未成年人观看恐怖械斗等影视作品,甚至鼓励未成年人去观看正义的战争影片,而未成年人并不见得能从作品中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可能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途径。战争中宣扬的“以暴力求生存、以暴力求发展”的价值取向,会误导未成年人的价值观,这点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让人感受至深。
4、易被侵害人群防范措施单一或不到位。犯罪虽然系单方面行为,但是引发犯罪的原因却不是单方面所致。司法实践证实许多犯罪之所以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被害人自身的疏忽而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结合我们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实际,我们发现少女、幼女和出租车司机是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主要对象,而这几类人的自我防范不到位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校少女化妆、服饰过分暴露或者生活作风存在问题,引起问题少年的注意。在多起强奸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一个共同特征是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在校作风不良或穿着较为暴露,遂产生将其强奸的故意。二是家长对少女、幼女缺乏必要的监护,忽视对少女、幼女自身保护的教育,允许或放任其单独与未成年异性相处,使其易遭致性侵犯。三是少女频繁出入“亚文化场所”,如舞厅、歌厅、酒吧和网吧等,从而将自己置于容易被侵害者的位置。四是出租车安全设施不健全,很多出租车没有安装防盗、防抢装置,甚至司机和乘客之间没有防护栏,犯罪分子很容易从背后或旁边给司机以致命一击。五是出租车司机忽视自身的安全问题,深夜时分或处于偏僻地段仍然接受承运,易成为未成年人抢劫的对象。
5、已犯罪未成年人的“二次污染”情况值得忧虑。一些未成年人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执行刑罚期间,又受到其他犯人的教唆甚至学习到各种犯罪的方法,促使其走入社会后再次犯罪;部分未成年人不能正确认识“从轻减轻处罚”的涵义,被判缓刑后或是刑满释放后,在心理辅导没有跟上的情况下,会产生“犯罪也不是什么大事”的思想,而原来的朋友都找上门来,不良生活习惯继续延续,如果家庭又没有做到耐心帮助教育而是将其推向学校和社会,未成年人就会有一种被抛弃感,很容易重新犯罪。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由家庭、学校、社会全力配合,形成配套的培养、预防、教育、处罚机制,使未成年人处在健康成长和良性教育之中,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优化家庭环境,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
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思想情操的形成,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影响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和行为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并对孩子的思想品德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每个家庭都必须从对子女负责、对国家的未来负责的高度出发,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父母要以身作则,发扬家庭民主,反对家庭暴力,还要与子女加强交流,经常掌握子女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疏导工作,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二)转变教育观念,真正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
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规律来看,在校受教育时期是极容易产生问题的“危险期”,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管理和教育,是学校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下大力气办好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最大限度的减少中考落榜生和辍学学生;二是转变教育观念,重视素质教育,适时开设心理教育、法制教育以及专业技能培训课,增强未成年人的是非观念,提高对不良诱惑的警戒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全面成长;三是在教学上采取多种方式,把文化学习与文明礼貌、遵纪守法教育结合起来,使未成年人的注意力尽可能地与物质诱惑相脱离,让不劳而获的思想在未成年人当中无扎根之地;四是全面加强学校管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改革管理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三)净化社会环境,建立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隔离带”。
1、规范对进出口游戏软件的管理,建立对进口游戏软件的审查制度和流入渠道的监督制度,制定游戏产品的评审、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不适宜未成年人玩的游戏的名称。此外,学校在开设网络课程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学生网德教育,引导学生把互联网作为学习知识、获取信息、培养创造力的工具。
2、规范影视、文学等相关制品市场,创建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整顿出版、印刷、发行等单位,清理各级图书馆的收藏书刊,检查网吧、书店,加大对影视、文学作品的管理力度。另外,还应作出规定:在向未成年人销售不宜观赏、阅读的作品时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有家长或者老师在场,一方面可以证实其真实年龄和身份,另一方面可以保证家长或老师知悉,以便健康引导。
3、科学地评判公众性的电视、报纸等作品的文化健康等级。一般人认为,电视里播放的以及报纸上登载的内容,都是合法的好的,所以,在与学习不冲突情况下,都放任未成年人观看,其实不然,要科学地评判电视、报纸等作品,逐步建立未成年人自己的文化单元。
4、净化社会环境,消除易于滋生未成年人侵犯财产犯罪的土壤。首先,新闻、影视、文艺宣传要严格把关,堵塞不良传播途径,防止对物质享受过分渲染,以节制未成年人过分的物质追求。其次,坚决取缔一切有害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活动场所,如带有赌博色彩的电子游艺厅等,减少未成年人不正常消费的场所。再次,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对某些区域特别是学校周边区域存在的秩序混乱、治安差的不良环境加以改造。最后,要改善城市结构和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场地让未成年人进行文体、智力活动以及接受职业和生活的培训、指导等,把未成年人的剩余精力、闲散时间,吸收到娱乐身心、增长才干的正当活动中来。
(四)有针对性地改进易被侵害人群防范的“盲区”。
1、改进少女、幼女自身防范的缺位,在校少女或社会少女要洁身自爱,举止端庄,化装、服饰要有分寸,不过分暴露,并且在与异性交往时应格外慎重,尽量少接触或不接触社会无业青年;家长、学校加强对少女、幼女的监护,尽量不让其独来独往,并引导其产生一种防范意识,诸如不给陌生人开门、远离暴力低俗的文化场所等。
2、填补出租车司机自身防范漏洞的空白,为出租车安置必备的安全防护栏装置,有效地隔离司机与乘客,能起到良好的防暴作用;出租车司机在夜间行使,要审视度势,尽量绕开偏僻地段、立交桥桥洞以及拒绝乘载三五成群的青少年,减少因时间、地点等因素所造成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可能;控制女出租车司机的数量,为营业的女性司机配备良好的安全防暴装置。
(五)落实刑事政策,实行司法预防。
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再教育的可能性大。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应该认真贯彻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其认罪悔罪,重新做人。
第一,通过到未成年犯所在村(居)委会、学校及其家中调查走访,与其进行耐心细致地交谈,了解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平时表现、学习状况和交往对象,剖析其犯罪的根源,让其真正明白他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从而促使其自愿接受法律制裁。
第二,改革庭审方式,在审理案件时,有针对性地邀请学校教师、团干部或心理学工作者介入庭审,实施心理矫正,从而打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心理残余。
第三,慎重处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在劝其接受改造、重新做人的同时,依照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偶尔失足、情节一般、悔罪表现好的,依法判处管制、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第四,法院可设立帮教考察法官,负责对案件进行庭前调查找准教育挽救的“感化点”,为庭审法官提供庭审注意事项和量刑参考意见;同时负责对未成年犯定期回访;对未成年犯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尽力进行帮助,能重返校园的积极和教育部门联系促其就学,使其真正告别过去,走向新生。
总之,对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以达到预防目的;必须把握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佳时机,进行预防和矫正;对待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象父母对待孩子,做耐心细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建立相应的帮教机构对口管理;注重解决未成年人中“两劳”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认真执行“不歧视,给出路”的政策,巩固改造成果。只要全社会都来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将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纳入法制化轨道,那么未成年犯罪就会得到有力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