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法院强化案件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在执行工作中采取“四查一告知”措施,切实提高了案件执结率和透明度。
对于已立案的执行案件,该院首先采取“三查”措施。由专门法官负责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信息进行集中查询,同时采取网上司法查控和实地查询相结合的模式,这样既避免了以前单兵作战的弊端还扩大了查询范围。查询之后,该院将查询情况先进行统计汇总,再将案件分配到承办法官手中。通过这种方法,节约了法官的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年以来,该院共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二百多次,对被执行人房产、车辆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百余次。
在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后,该院对申请执行人采取“一告知”。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承办法官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告知其具体情况,提高执行信息透明度和执行便捷性。对于名下没有财产的被执行人,承办法官也将具体情况告知当事人,督促当事人自己查找线索,并及时向承办法官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范县人民法院强力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提高了案件执行流程透明度,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