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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不断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14-09-22 11:03:27


    今年以来,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在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使一大批不同类型的非诉行政案件得到有效执行。无一行政相对人上访、信访,达到了和谐执行促进稳定的目的。

    一是严把非诉行政案件立案审查关。对于非诉行政案件,坚决做到先审查后立案,严格禁止不经审查径行立案,甚至先执行后立案的情况,以此约束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查明案情、分清是非,做好协调工作。非诉行政案件受理后不急于裁定,而是主动上门向申请执行的相关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调查了解情况,分清是非责任,在把握原则的前提下,引进和解机制,对其进行法律知识讲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效消除了被执行人的抵触和对抗情绪,大大提高了案件自动履行率。

    三是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指导。选派行政审判资深法官和行政非诉执行法官组成指导小组,定期到行政机关授课,指导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处理、处罚决定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从而减少行政相对人的异议,从源头上预防执行难。

    四是加大巡回执行力度。变被动坐等为主动巡回执行,巡回执行过程中,要求相关行政机关派员随案执行,便于当场解答被执行人提出的各种疑问。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困难被执行人采取减收应征费用,免收滞纳金等方法,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五是广开渠道,加大普法宣传。针对多数基层群众不懂法,对行政执法行为不理解,存在抵触、对抗心理的情形,通过大走访,制作宣传板的方式,大力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能知法,善用法,增强其文明守法意识,达到主动履行,和平解决的效果。

责任编辑:吕子君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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