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台前县法院党组会要求党组成员定期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发布时间:2014-09-28 08:46:58


    9月24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了各党组成员对自己分管业务口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纪检组长侯文卿还就2014年以来的纪检监察工作向院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

    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要求各位党组成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一次向院党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会议明确要求每季度定期召开党组会,每名党组成员要向院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党组书记、院长要向院党组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台前县人民法院机关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台前县人民法院涉案款物管理规定》、《台前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新制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责任编辑:吕子君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