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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多举措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发布时间:2014-10-09 09:04:04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见证执行活动中,清丰县人民法院采取以下措施规范活动的开展,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规范代表委员的旁听程序。在开庭一周前,我院通过县人大联络部门向代表委员发送旁听邀请函,告知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并通报法庭规则、审判程序,在开庭前书面介绍案件的基本案情,庭审中向代表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让代表、委员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全面听取他们对庭审方式、庭审质量和驾驭庭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庭审结束后该院当场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点评,对于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后及时通知代表和委员,让代表透彻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规范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程序。

    二、强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后当场进行座谈点评。庭审结束后该院当场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点评,当场对案件的庭前准备、审判作风、庭审驾驭能力、法官仪表等各方面逐人发表对案件庭审的意见、提出建议,同时征求对法院的其他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整改,提高庭审质量。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通过召开了院务会、全体会的形式,向全体干警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明确自己的不足,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措施,予以整改,提高审判质量,并把整改情况向代表委员通报。

    四、同步进行庭审直播,增加庭审透明度。对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的案件,同步进行庭审直播,在代表委员监督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对案件庭审程序规范性、公正性的监督,增加庭审的透明度。

    今年来,清丰县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见证执行活动中,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见证执行案件42件,其中旁听民事案件21件、刑事案件9件、行政案件10件、执行案件2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86人次,其中省级人大代表1人次、市级人大代表2人次、县级人大代表66人次;邀请县级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69人次,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见证执行,增加庭审的公开、透明,提高了庭审质量。

责任编辑:吕子君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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