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根据上级法院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范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司法民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进一步明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工作和向政协通报重要情况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积极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有效推进特邀监督员的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内部开办的《审判管理动态》有关资料等;
二是建立健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制度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定向联络制度,完善旁听案件庭审制度,构建民意咨询制度,健全重要工作事项通报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等;
三是切实加强对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包括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机构建设,建立联络工作台帐,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物质保障等多项措施。
通过采取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规范和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增进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该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推动了全院工作的进展。同时,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执法监督,有效地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和人员的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