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受理环节。对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诉讼保全申请,在受理环节立即采取保全措施,为调解打下基础;
二是送达环节。向被告人送达法律手续时,详细询问被告人,了解情况,掌握矛盾的成因,对矛盾不太尖锐、双方当事人居住在同一村或同一单位的案件,当即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
三是庭前环节。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关系明确、赔偿额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庭前调解;
四是庭审环节。通过庭审的调查、辩论,明晰当事人的诉辩焦点,抓住时机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调解;
五是庭后环节。对当庭调解不成、但仍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在庭后继续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量促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