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一种重要手段,对于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清丰县人民法院通过近三年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发现,法院提出司法建议后,被建议单位的落实率和回复率分别为14%、19.1%,导致司法建议没有对社会管理起到实质性的效果。
首先,清丰县法院查明了司法建议落实和回复率低的原因:一方面为相关单位对司法建议的认识不够,往往认为司法建议没有约束力,不愿落实。另一方面,法官的跟踪督导不够。法官提出司法建议后,没有及时与被建议单位进行良性的沟通交流,相关单位不落实,亦没有给予督促。
其次,清丰县法院在提出司法建议后,采取一跟到底的做法, 完善以下措施,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一是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法官在提出司法建议之前,做好深入的调研,积累充分的数据材料,提出的司法建议条理清晰、建议措施明确,从而使反映的问题客观准确,被建议单位落实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对司法建议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司法建议的积极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司法建议,同时,进一步取得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支持,以加强对司法建议工作的舆论宣传,强化司法建议的认识。三是实行跟踪回访。法官提出司法建议后,适时实地回访了解被建议单位的落实情况,对于超过一定期限仍未收到反馈的司法建议,承办法官要主动与被建议单位进行联系,实地回访了解被建议单位不予以回复的原因以及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时提供帮助。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采纳司法建议的,向被建议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提出意见,提请其对被建议单位予以督查,共同督促被建议单位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