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法院以立案信访便民服务中心为支点,进一步完善“诉访分离、多元疏访”的“理诉疏访”工作机制,多源化解矛盾纠纷。
一、导诉分流,准确快速理案源。该院在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导诉台,由审管办根据法官工作情况提前一周安排1名法官进行全天候导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办理诉讼事宜,同时将法官导诉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底进行量化考核。2014年以来,该院共有34名法官轮流为720余名来访当事人进行导诉,群众导诉满意率达97%。
二、立案审查,及时受理一条龙。该院立案时加强对诉讼法律关系可能涉及的权利义务主体的审查,确保立案时原被告主体正确;加强法律关系性质的审查,明确诉争利益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立案案由正确;落实新类型案件请示制度,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予以受理的新类型案件,坚持逐级请示,避免草率收案。2014年以来,立案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733件,接待群众12600余人次,当日立案率100%,立案正确率100%。
三、诉前调解,简化分流减压力。成立诉前调解室,由3名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法官组成调解员,对婚姻、赡养抚养等案情相对简单、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进行诉前调解;立案之初,在征得原告同意后,由立案庭法官将原告引领到诉前调解室进行诉前登记,分类速调。2014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室调解案件102件,有效分流了法院审判压力。
四、信访疏导,多元联动化纠纷。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一至周五由各党组成员轮流接待当事人,有针对性地劝其服判息诉;完善初访接待工作责任制,规定结案后六个月以内由原案件承办人接待,对当事人进行解释疏导;实行信访联动机制,对历史老案、行政案件等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主动与各单位协调配合,共同解决。2014年以来,立案庭共化解信访案件12件,部门联动终结历史旧案案件2件,有效防止了越级访、重复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