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濮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党组专题会,专题学习讨论了《河南省规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濮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他说,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在党政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决策环节中处于主导地位,在领导班子运转中处于督导地位,加强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暂行办法》是一部实践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规范性文件,对各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及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明确的要求。对于目前正处在司法改革关键期的法院而言,《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形成科学规范、阳光透明的司法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能够有效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司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另外,他要求党组成员严把“三关”全力落实好《暂行规定》:一是严把决策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把制度关,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论证制度、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决策全程纪实制度、决策后的评价纠错制度,扎牢织密制度网络;三是把好监督关,在不断加大司法透明公开的基础上,对所有涉及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行全程留痕,方便干部群众监督司法,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与会党组成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县委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细照笃行,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勤政廉政,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