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共65项司法改革举措,明确提出“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3月2日,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后,为加强司法人权保障,范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刑事在押被告人不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这一举措不仅让被告人倍感欣慰,减轻了心理压力,感激了法院的人性化执法,也得到了群众的一直好评,推进了司法改革进程的同时,彰显了现代司法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