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新模式,案件调解率及服判息诉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体现出其不可替代的优势和特长,同时其对提高司法公信力产生的作用不言而喻。
“调解员”节约诉讼资源
人民陪审员多数来自于乡镇,对民情民意更加了解,也更熟悉乡村的舆情社论。其中部分陪审员平时在乡镇就参与一些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对案件的调解工作可以说是锦上添花,减轻了当时人的诉累,同时也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
“联络员”促案件公正审判
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加,不仅能够起到督促案件审理程序的公正,也使得法官在办案的时候能够有更多的思路解决案件,突破法律局限思维,真正实现“不为结案而结案,案结事了止纷争”。
“宣传员”助百姓及时维权
人民陪审员在日常生活中把在参与法院的审判、调解等工作中的所见所闻讲给村民听,以案讲法,宣传法律,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理解,缓解了信访压力,提升了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