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安装身份证识别设备服务立案登记制实施

发布时间:2015-04-24 16:46:08


    今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改革动员会议,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台前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安装了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器,以更好的服务于立案登记制的实施。

    一、推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也要以遵循法治化为前提,对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民族团结的系列案件,不予登记立案。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经身份证识别仪器扫描后,可以辨别身份证的真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前述这几类案件的发生,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规范立案秩序有助推作用。

    二、可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当事人立案,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没有带身份证复印件的,身份证识别仪扫描身份证后,可以把复印件打印出来,这样就不用当事人再提交复印件,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提高了立案办理效率。

    三、可以及时有效杜绝重复诉讼。对于有的案件,比如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另一方就不需要再起诉。身份证识别仪有记忆功能,输入当事人姓名后,可以快速的查询是否有案件当事人的信息,这样就可以判定案件的立案情况,可以有效的防止诉讼资源的浪费。

责任编辑:吕子君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