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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邹碧华精神,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的好干部

  发布时间:2015-04-24 17:13:38


    【内容摘要】“法官当如邹碧华”,是在纪念邹碧华的过程中官方和民间不约而同在短时间内快速形成的共识,在当下的舆论环境中实属罕见。而这即是对邹碧华一生光辉业绩和崇高品质的最高赞誉和最佳注解,也反映出当前全社会对法治的认识和期待。法官作为时代的引领者、法治的守护人,有责任以其行动来践行和诠释这个时代的核心精神。邹碧华就是这样的法官,他的精神与时代精神高度契合。

    【正文】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的猝然辞世,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追思,整个法律界更是为邹碧华的匆匆逝去感到悲恸、惋惜。一个法官的不幸离世,引发社会如此强烈的反响,被很多人称之为“邹碧华现象”。人们在缅怀邹碧华时不禁感慨:“法官当如邹碧华!”

    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突显出司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气度。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邹碧华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已深深刻下了改革与法治的印记。公正是法治的根本,法官是公正的代表。邹碧华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他把自己称为“庭前独角兽”,因为在中国古代传说中,独角兽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邹碧华是法治时代的公正法官,同时也是改革时代的先行者,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

    邹碧华是杰出法官的代表。为了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挺身为弱者代言,开创了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的先例,让一个无助的孩子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追求公正,他不怕当法官中的“背徒”,在法官与律师的“暗战”中,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并推动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不仅被人们称为法官,更赢得了“法律人”的美誉。为了追求公正,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在繁忙工作之余,研究不止,笔耕不辍,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高素质法官”的杰出代表。

    邹碧华是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法官。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时不怕承受由于改革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是新时代法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邹碧华是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之一,全国都在关注上海法院的做法和成效。面对改革的艰难与非议,邹碧华从未退缩。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必须要有担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为此,他极力主张避免搞‘一刀切’,一定要制定一个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他也用这种担当精神鼓励着司改的战友:“哪儿有把船划到江心就弃桨投江的道理,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决不能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邹碧华的担当,来源于他对工作的热爱,更来源于他的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他总能找准难点下手,对准病根开药。他的担当是有境界的担当、有实效的担当,是对改革大有裨益的担当。

    邹碧华生前喜欢的一篇演讲《梦想》中有这样一句话,伟大的成就并非虚幻不切实际,并非像神一样只有卓越不凡的人才当得了,它真实地存在于我们每个人心中。重要的是你必须相信,你做得到!邹碧华做到了,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以同样的信念,担起该负的责任,尽我所能地去做到最好。

    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名法官要继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做到公平正义为民,敢于担当责任,从“燃灯者”手中接过火种,用现在点亮未来,去完成他未竟的事业。同时,把这种担当精神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具体工作之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履行好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吕子君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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