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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精神--法官职业的引航

  发布时间:2015-04-24 17:16:04


    【内容摘要】美国著名教育学家、心里学家布鲁纳曾经说过:“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人们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目的就是让法的正义为其在纠纷的烦扰中多一些慰藉,看到一丝光明。而邹碧华精神则很好的昭示了法的真理:用法律之剑判断对错,惩恶扬善。

    【正文】

    从党的十八大到四中全会,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司法改革已经给我们的法治进程落下了深深的烙印。公正是法治的根本,而法官是公正的代表。邹碧华则很好的为我们展示了法的公正与正义,人民网上有句话是这样形容邹碧华同志的“司改之碑,足耀千秋;而司改之难,超乎蜀道,需要志士仁人戮力担当。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志在横绝峨眉的壮士邹碧华,不幸累倒在钩连司改天梯的途中”。中宣部则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邹碧华--时代之楷模”

    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他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时不怕承受由于改革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是新时代法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都在关注上海法院的做法和成效。面对改革的艰难与非议,邹碧华从未退缩。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必须要有担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为此,他极力主张避免搞‘一刀切’,一定要制定一个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他也用这种担当精神鼓励着司改的战友:“哪儿有把船划到江心就弃桨投江的道理,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决不能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邹碧华的担当,来源于他对工作的热爱,更来源于他的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他总能找准难点下手,对准病根开药。他的担当是有境界的担当、有实效的担当,是对改革大有裨益的担当。

    邹碧华精神告诫我们要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勇于创新,努力提高专业造诣,以实务难题促进理论创新,以理论成果指导司法实践。法官处于司法改革和审判实践的最前沿,具有贴近司法资源的天然优势和观察问题的独特视角,尤其是青年法官具有学历高、学习能力强等优势,不能仅仅局限于个案裁判,而应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热点、难点和新类型问题,认真开展系统性研究,积极参与专业领域裁判规则的调研、论证和完善工作,推动符合司法规律和公正司法要求的审判经验上升为理论成果。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继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做到公平正义为民,敢于担当责任,我们要在邹碧华精神的引领下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像他那样为人民立功立德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责任编辑:吕子君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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