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相关改革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立案登记制将自5月1日起全面实行。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行,4月27日、28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凤兰对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全部进行了走访调研,检查指导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询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副院长姬生强、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孙海涛陪同调研。
每到一个基层法院,王凤兰院长都直接走入立案大厅,仔细观看立案大厅设施、服务等情况,亲切地向前来立案的群众询问对立案的认识和感受,向立案工作人员询问相关问题,并现场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王院长还观看、询问了基层法院信访接待工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工作等情况。随后,王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立案工作副院长及立案庭的部分同志进行简单的座谈,专门就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探讨交流。
王凤兰院长指出,实行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和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全市两级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深入理解和严格执立案登记制度规定,打好基础,开个好头。具体要做到:一是各院立案登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由立案庭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严格保障立案登记改革工作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结合各院实际情况,合理充实立案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细化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立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规范着装,规范言行,优化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三是完善立案大厅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设立案登记窗口。配齐所需设施和物品,如张贴制度、建立台账、印制格式清单、告知书、立案登记流程表等。四是加强宣传,制作宣传板、宣传小册页等,摆放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让立案当事人真正理解立案登记制度,既能充分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又能充分认识到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无理缠诉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五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有经验的社会法官、人民调解组织或行业调解组织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加强诉调对接,完善先行调解机制和庭前准备程序。尊重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维护权益,化解纠纷。六是充分进行调研预判,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好预防和解决措施,并在实践中做好应对处理,加强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