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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法院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30 11:32:33




    为庆祝新《行政诉讼法》2015年5月1日起实施,4月30日,濮阳市法院行政庭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宣传讲解行政诉讼法修改亮点、司法解释的适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新《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了行政诉讼登记立案、跨行政区域审理等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重要内容。活动中,法院干警重点对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起诉程序的修改、起诉期限的扩大以及行政案件的异地管辖进行宣传,对群众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发放宣传资料。

    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宣传活动还同步在濮阳市各县区开展,如濮阳县法院、华龙区法院、范县、南乐法院走向街头向群众发放自行编制的宣传手册,清丰县法院深入社区解答群众问题,台前县法院采取与行政机关约谈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

责任编辑:邢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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