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法院抓队伍建设中坚持严管厚爱,在加强法官队伍严格管理严格约束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以落实干警正副科级职级待遇为着力点,全力解决干警政治待遇。2005年以来,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共解决正副科级审判员42名,其中正科级审判员8名,副科级审判员34名。截止目前,全院正副科级审判员总数已达到51名,占法官总数的62.2%。
一是取得支持打好基础。基层法官工作在最前线,工作最艰苦、最危险,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法官的的各项待遇尤其是职级待遇偏低,已经影响了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和法官队伍的稳定。党组一班人敏感地意识到这一问题,统一思想,积极推动,下决心为辛苦工作在第一线的法官解决职级待遇问题,由于濮阳县是省级贫困县,法官们在经济上得不到优厚待遇,在政治上决不能让他们吃亏。特别是院长赵建刚2003年11月上任以来,一直将解决法官职级待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他多次向县委有关领导进行汇报,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顺利解决干警职级待遇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抓好机遇乘势而上。2005年以前,由于各种社会因素,该院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特别是人民法庭干警职级待遇问题更为突出,全院7个人民法庭中只有3名副科级审判员,2004年12月省委组织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职级配备的通知》后,为了抓好机遇,尽最大努力解决好这一问题,根据濮阳县法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向县委请示,与组织部门协调,求得县委的大力支持,经县委研究,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推荐的35名正副科级审判员全部获得任命,其中下辖7个法庭的15名正副庭长不占院正副科级指数,使从事基层审判的人民法庭正、副庭长,全部解决了职级待遇问题,成为全市法院系统中落实人民法庭正副庭长职级待遇政策最快、最好、最彻底、最全面的唯一一家。另外,在全市率先配备非党副院长1名。2008年7月,在该院再次努力下,又有7名干警被任命为副科级审判员。
三是严格把关从优选任。院党组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把落实职级待遇同个人的德才表现和政绩挂钩,坚持对工作特别优异、政绩特别突出、岗位特别艰苦的基层一线干警优先呈报,并认真把好考察关、集体讨论关和考核公示关。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酝酿提名;未形成党组决议的不呈报;对在考核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剔除,从而有效确保了落实职级待遇人员的质量。在2007年1月和2008年11月,在对干警政绩、业绩、廉政建设全面考察、考核的基础上,两次共提拔任命12名干警为中层正职,1名干警为中层副职,3名干警为审判委员会委员。
院党组的知人善任,赏罚分明,关心疾苦,提高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