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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置破产财产 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9-11-18 08:55:52


     濮阳县法院审理的濮阳市八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经过多方努力,濮阳市八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以1430万元整体拍卖出售,依法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濮阳市八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是我县一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有1000多人。后因长期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企业状况,经濮阳县政府同意,该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濮阳县法院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并成立了由濮阳县经贸委、财政局、劳动局、审计局、土地局、房产局、工会、人民银行等十几个单位专业人员参加的破产清算组。

    由于八都集团是我县的老牌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涉及范围广、面积大,处理财产非常困难,同时因破产对企业职工思想也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情况极为复杂,对社会震动很大。为确保社会稳定,保护职工实现最大的合法权益,除了做好全面工作外,最大 的工作重点是寻求购买商,依法处置破产财产,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为达到做好这一重点工作目的,濮阳县法院先后通过各种方法与“香港通泰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帮民国际投资公司”、“河南中原节能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等有迫切购买八都集团资产进行资源配置开发的公司初定了意向,后因多种原因未能成功处置八都集团财产。在此情况下,经过多方努力工作,在濮阳县政府的支持下,将八都集团土地使用用途性质变更为住宅开发用地,依法以1430万元的价格拍卖给了河南省天合源置业有限公司,用于开发商品住宅楼房,既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为濮阳县引进了项目投资。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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