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屯法庭在审判工作中,针对有些调解难度大的案件,为做好调解工作,采用多种调解方式进行调解,有效地化解了一些较难调和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取得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管区、村委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多方了解当事人的情况,从多方面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调和矛盾,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是在调解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村委干部、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参与调解,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调解资源,构筑全方位多角度的调解模式。
三是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中去,到村部去,到当时人家里去,到田间地头去,将调解工作做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以真情实意为当事人着想的行动感化人,从当事人的角度劝导人,真正做到彻底解决矛盾,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