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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始终坚持以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5-05-25 08:55:19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调解促和谐,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不仅减少了大量不和谐因素,而且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使法院审判工作步入了效率高、质量好、上访申诉少的良性发展轨道。

    深入基层、深入纠纷地,依法广泛调查了解纠纷的情况和根源。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同时,甚至还要多方了解当事人性格爱好和与周围的人际关系状况,以便为确定调解思路、选择调解方法打好基础。

    在调处易激化的案件中,先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控制事态的发展,严防矛盾激化。坚持“稳”字当先,首先让当事人冷静下来,然后寻机做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

    通过对矛盾的分析总结,归纳出争议的焦点,准确断定是非曲直,找准平衡点,抓住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为当事人找准利益划分点,确立合理的调解方案。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矛盾的症结所在。针对案件的事实和双方陈述的疑点进行必要的询问,找出可调解的细节,准确理出争议焦点和调解工作的突破口。

    及时调查、快速调解。在当事人还未来得及请教、咨询有关人员的情况下,迅速、及时地开展调解工作。对当事人双方陈述大相径庭、各自提供的证言相互矛盾的案件,出其不意、迅速对多个证人同时展开调查,去伪存真,为调解工作奠定基础。对有初步调解意向的案件,要趁热打铁,及时调处,不失良机。

    针对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不同阶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运用各种调解技巧,把双方当事人意见引向一个共同点,把各方当事人引向利益的结合点,调解时要灵活掌握调解良机,因案制宜,对群体性纠纷,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有影响的“领头人”身上;对受背后“主心骨”操纵的当事人,要先做通“主心骨”的工作;对怨气很重、见面容易发生冲突的当事人,先要背靠背做通工作,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吕子君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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