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重点做好判前释法、判中说理、判后答疑三个环节的工作,促进民商事当事人服判息诉。
一是判前释法。判前释法是准备,其工作时机主要存在于送达和调解时。送达法律文书时,主要采取直接送达,而很少采用代收代签,利用和当事人面对面的优势,询问当事人案情,讲解法律规定。
二是判中说理。判中说理是基础,主要包括庭审引导和判决论理充分。在庭审中,不能仅由当事人自由发挥,离题千里,而是应当总结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有理、有据、有节的进行诉讼。没有一个好的庭审,就没有一个好的判决。判决论理是判决最重要的部分,只有对当事人的各个要求、理由,是否支持、认定,一一阐明,拿出明确的法律依据,当事人才可能服判息诉。五星法庭的判决严格按照三段论格式,大小前提、结论非常清晰。
三是判后答疑。判后答疑是总结,仅有判决说理是不够的。因判决使用较多的是书面语言,部分当事人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判决的书面语言和法律术语不能较好的理解。此时,判后答疑就显得格外重要。五星法庭对此格外重视,只要当事人有疑问,或者当面答疑,或者电话答疑,无论是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只要当事人提出疑问,均一一解答。
濮阳县法院抓好三个环节的做法,已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案件息诉率大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