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人民陪审制度在司法为民、司法民主、司法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设立专办,规范管理。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由三名法院工作人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按照《清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办法》,把人民陪审员管理纳入常态化审判管理流程中。陪审办综合考虑陪审员的行业、特长、住址等因素,把全院136名陪审员分成8个大组,与相关庭室结对,采用定组不定人的原则在组内随机抽取陪审员,有效扩大了陪审员的参审范围。
注重培训,提升能力。把人民陪审员的学习培训作为全院教育培训的重点工作,培训分为任前培训和日常培训。每名人民陪审员都要经过任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开始陪审案件。通过发放法律书籍、组织业务研讨和资深法官讲座等形式加强日常培训。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任前培训2次培训75人,发放书籍572本,组织业务研讨3次,法官讲座2次,人民陪审员参训率达到80%。
建档考核,充分履职。陪审办给每位陪审员设立电子档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陪审次数、阅卷次数、出庭率、庭审提问次数、参训次数、廉洁自律情况等12项。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十大优秀陪审员”,会同司法局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不称职的,按照相关规定报请人大免去陪审员职务。今年以来,共出考核通报2期,涉及陪审员98人,称职率达到100%。
多方联动,延伸职能。清丰法院以纠纷排查、诉调对接工作为切入点,加强人民陪审员与社会法庭、法官联络点、警务室等的工作联动,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由单一的裁判职能拓展为裁判、调解、执行、协调、宣传、送达、监督、信息、调研、联络等十项职能。今年上半年,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纠纷155件,强制执行63人次,化解信访案件4件,法制宣传3次,完成送达任务45次,收集群众意见12条。
今年1-6月,该院共审结一审普通案件335件,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271人次,参与案件的调撤率达68%,实现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77%,有效提高了服判息诉率,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