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开展清理超期司法鉴定案件活动,并决定对一家在册的工程造价机构进行处罚,暂停其一年的鉴定资格。
该机构去年十月份接受本院的委托后,虽然有工程造价案件比较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客观情况,但经技术处主办人多次督促,才在今年六月份作出鉴定报告,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技术处遂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并视整改情况来确定该机构的鉴定资格。
在清理积案活动中,技术处不仅在案件委托书中载明案件办理时限,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工作台账上标明时间节点,对司法鉴定机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在其接收案件时,就当面告知,一旦超期立即发送督办函,以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出具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