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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心做法官

  发布时间:2015-07-16 09:12:56


    平就是我们俗称的平和,时时刻刻与人为善。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时时刻刻接触的都是纠纷,接触到的当事人都是愤懑的。有时甚至一个眼神,一句话,他们都会想是不是这个法院的工作人员收了对方的礼了,是不是跟对方有亲戚关系,是熟人、朋友关系,会徇私枉法;甚至法官还没有开口当事人却会因为自己愤懑的心情迁怒法院工作人员。如果是一个普通人也许会对这个当事人有想法,心里认为这个人这么麻烦,认为他在这场纠纷里是没事找事的一方,或者认为这个人是为了不正当的利益而恶意诉讼。而作为法官的我们,是不能这样认为的,一个民事纠纷的双方,没有单纯的对错,我们不能以普通人的好恶去评判进入法院审理程序的纠纷双方,只能从他们的千言万语中剥离,去定性,看他们的主要纠纷点、矛盾点是哪个法律关系,进而从浩繁的法律规定中查找这个法律关系应适用哪条法律,从法律规定出发,从举证责任承担的角度出发,确认原告方的败诉、胜诉。我们是一直跟当事人接触的,如果我们因为当事人的“坏脾气”不去跟他们谈,不去引导他们提供自己提供的证据,他们会因为举证不能而败诉,应得的利益得不到维护,所以不管当事人态度如何不好,言辞如何尖刻,要时刻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态,努力去向他解释,让他在开庭前明白自己的举证责任,熟知程序,开庭时了解权利义务,宣判后理解责任分摊,进而从内心对判决认同,达到最终的案结事了。

    常就是常人心态。我们要时刻警醒,不能有特权思想,不能有自我优越感。面对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时候,不能认为他的这件事在我手里,我想怎么办怎么办,我是当家的,我说了算。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法院工作人员,也许对自己承办的案件有一定范围内的权力,但是这个权力不是我们个人堂而皇之的拥有的,而是人民赋予的,是我们肩上悬挂的天平赋予的,是法律赋予的,如果抛开人民,抛却肩上的天平,我们也只是一个常人,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们同他们一样有一个家庭,有老人、孩子,如果我同他们一样与他人产生纠纷,如果我的亲人也同他们的亲人受到伤害,我们会怎么样?我们会不会如同他们一样心情烦闷?我们说起这个纠纷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言语尖刻带着自己的情绪?如果当事人来了,我们不是高高在上的,我们与他们是平等的,要把他当客人对待,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温暖的水,拉近我们与他们的距离,也拉进了心与心的距离。

    心是心存大局,一颗红心向着党和人民。我们我们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人,是人民的法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是在国家这个整体中的一个螺丝钉。案件也是处理的人民的纠纷,所以审理案件,要符合法律规定,要紧跟着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大政方针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民的纠纷案件也应该按照法律和大政方针处理。

责任编辑:吕子君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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