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带领视察组一行,先后到濮阳县人民法院、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调研行政审判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凤兰、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令宝等陪同调研。
在濮阳县法院,视察组实地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审判法庭,观看了行政审判工作展板,调研行政案件立案登记、案件查询系统等情况。在二号审判庭,视察组现场旁听了一起对公安机关处罚不服的行政诉讼案件,并对庭审情况进行了评议,认为该案庭审程序严格规范,主审法官司法作风严谨,在庭审过程中思路清晰,用语规范,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的归纳准确到位,对庭审驾驭娴熟,保障了庭审高效顺利地进行。
下午,视察组一行莅临市中院,实地察看了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与工作人员和立案群众进行亲切交流。随后,视察组组织召开了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凤兰、各在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各基层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副院长及市中院行政庭部分干警参加座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司进卿主持会议。
王凤兰院长从四个方面向视察组报告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一是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收结案情况。二是立足本职,多措并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三是当前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判工作意见。华龙区法院和濮阳县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副院长也分别向视察组报告了各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异地管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深入的交流探讨。
邹东波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认为,近几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卓有成效,呈现三大亮点。一是注重行政审判工作质量的不断提升。市中院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如开展裁判文书和庭审“两评查”活动、 实行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加强审判监督,力争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裁判和处理,受到群众好评,也受到上级法院不同形式的表彰。二是注重行政审判的社会效果。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部分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协调撤诉解决,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缓解了群众与政府的矛盾,也使得合法行政行为得到维护。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提出建议、宣传行政审判工作等。三是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市中院三年来两次发布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白皮书”,向行政机关发送数十份司法建议,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邹东波副主任也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日益增加的案件数量与办案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二是新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加与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不适应的矛盾将进一步凸显。三是市中院的办案硬件设施需尽快改善。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邹东波副主任强调: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行政审判工作是制约行政权力、保障社会管理法治化、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因此,要从落实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质量。二是抓住机遇,发挥行政审判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行政审判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行政审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制度保障,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制度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行政审判的外界干扰,司法体制机制的改革为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因此,全市法院一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三是提升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充实行政审判人员力量,解决好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并保证行政审判队伍的稳定性。要不断提升行政审判法官的业务水平,拓展他们的知识领域,增强他们的审判实践能力,尤其是协调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保障行政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行政审判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的行政诉讼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解决相关纠纷。要大力宣传行政审判在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行政机关转变执法观念。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对此给予关注,积极组织相关的宣传培训。
王凤兰院长最后表示,市中院将以人大常委会这次视察调研为契机,认真梳理归纳视察组及政府部门相关意见和建议,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全力推进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