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风采 -> 基层动态

濮阳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感化失足少年

  发布时间:2009-12-04 10:01:04


    濮阳县法院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采取四项措施感化和挽救未成年被告人。

    一是加强与县人大、政协、县关工委、团县委、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的联系沟通,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情况,统一认识,共同制定和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措施,对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邀这些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旁听,确保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教育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氛围。家庭环境的好坏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尤为重要,教育少年犯家长要抽出更多时间关心、爱护孩子的成长,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做表率,使耳濡目染中孩子得到感化提高。

    三是加强与全县有关中小学校校团委的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在校学生的思想状态,对那些上网成瘾、有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帮助学校建立边缘少年档案,与学校一起采取落实谈心、家访等措施,进行重点预防,确保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定期回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预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X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