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市法院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赞成328票,赞成率96.19%,比去年高出3个百分点。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报告。
2月19日上午,市法院院长王凤兰向大会做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坚强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坚持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我们的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审判、关爱留守儿童等多项工作,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濮阳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并多次得到省高院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在省高院委托进行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市法院从2014年的全省中级法院第四名跃升至第二名,全市6个基层法院均进入全省基层法院前40名。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市法院再次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名。
报告也指出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2016年的工作意见。2016年,全市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紧紧围绕我市“保持态势、创新优势、转型升级、赶超发展”工作轴线,聚焦“十三五”规划,加大改革力度,履职尽责,公正司法。一是突出审判执行主业,力争服务水平新突破。二是坚守司法为民,确保便民措施精细化。三是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依法治市新进展。四是狠抓自身建设,实现法官素质新提升。五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政治信念更坚定。
出席大会的代表分团对报告进行了集中审议。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办案质量,为濮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面对依法治国、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代表们建议,要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更加注重倾听百姓的声音,更加关注百姓司法需求,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法院要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加注重社会效果与法院审判效果相结合,更加努力地为经济建设服好务、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