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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暨“一创双优”活动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16-05-03 08:18:09



    4月29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暨“一创双优”活动工作推进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凤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委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长虹主持会议。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军宣读了《2016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2016年度“一创双优”活动实施方案》,对这两项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

    王凤兰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中央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4月27日,省高院召开了在全省法院开展向陈海发同志学习活动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近期,市委相继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一创双优”活动工作推进会,就在全市开展这两项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今天会议的目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对这几项工作统一动员部署,协调推进开展。

    王凤兰院长指出,要以先进典型为示范引领,认真开展向陈海发同志学习活动。陈海发同志是从河南省高院走出去的先进典型,是我们身边的榜样,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敬业、作风扎实、任劳任怨、鞠躬尽瘁,直到生命最后一刻,生动诠释了“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也为广大干警做人做事树立了标杆。我们一定要先学、先行,在深学、细照、笃行上下工夫,大力弘扬和传承陈海发同志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格。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开拓进取、勇于担当的职业追求,学习他严谨负责、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不怕困难、坚韧不屈的钢铁意志。要将学习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创双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王凤兰院长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创双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党员干警锤炼党性的重要举措,是营造法院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一创双优”活动的开展也要立足于“学”和“做”。因此,我们在两项工作开展中要做到学做互进、查改并举、知行合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握重点“学”,明确标准“做”, 针对问题“改”,破解难题“干”。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全员参与、分类指导,强化宣传督导考核,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创双优”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王凤兰院长指出,回顾濮阳近几年经济社会重大发展历程,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是我市推动工作、引领发展的强大动力,是解决新矛盾新问题、推动新一轮赶超发展的有效举措,是落实“十三五”战略目标、实现年度工作任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开展“一创双优”活动,有效促进了全市干部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干部作风、发展环境的优化,激发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连续晋位升级,我们法院的工作也受益颇多。在省高院和省委政法委近两年组织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市两级法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这既是我们全体干警团结奋进,攻难克艰,务实重干的结果,也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濮阳的大好发展环境,更是“一创双优”活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克难攻坚,持续开展好“一创双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用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助推濮阳新一轮赶超发展。

    王凤兰院长最后强调,开展向陈海发同志学习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一创双优”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全体党员、全体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政治热情,把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提升我市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推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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