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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存在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6-05-03 09:14:40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清丰县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62件,行政首长出庭56件,出庭率90%。通过座谈发现,行政首长因认知偏差、畏惧缠访、历史问题、实践障碍等引发出庭压力。审理中主要存在:一、部分行政首长因相对人上访、缠访畏惧出庭;二、部分案件牵涉历史遗留问题,新任行政首长因不知晓案情出庭有压力;三、立案登记制实施,群众法治观念增强,一些类别案件激增,行政首长出庭存在实践障碍;四、部分行政首长对诉讼监督认知偏差。

    为此,清丰县法院建议:一是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推动,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行政诉讼首长出庭情况,依靠行政力量,督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建议改善行政首长出庭机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形成行政首长常态出庭机制。二是推行预约庭审。为鼓励行政首长出庭,行政诉讼排期时,首先预约行政首长,征求行政首长意见,结合行政首长时间安排,合理预约开庭时间,便利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实现解决矛盾“背对背”到出庭应诉“面对面”作风转变,拉近“官民”距离,促进官民和谐。三是加强司法行政互动。建立健全行政首长出庭交流机制,定期举办座谈会,总结行政首长出庭问题和难题,共同协商解决对策。推动落实司法建议反馈机制,法院发现案件问题,出具司法建议,向行政机关反馈,促使行政机关有针对性落实整改。四是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利用裁判文书网和三级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客户端,定期发布行政首长出庭和不出庭典型案例,向行政机关宣传新《行政诉讼法》,着重强调行政首长出庭促进案件问题解决的情况,给予长期不出庭行政机关以惩戒措施,利用正反宣传,扩大宣传影响,营造舆论压力,以典型案例促行政首长出庭落实。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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